智權報總覽 > 大陸觀察   
 
遭到盜版、盜播的《羋月傳》 會迎來什麼結局?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2015.12.30

http://s.img.mix.sina.com.cn/auto/resize?size=560_0&img=http%3A%2F%2Fsinastorage.com%2Fstorage.csj.sina.com.cn%2F352fffe9ec4e1b56b24ad37109b396a5.jpeg
圖片來源

「51億。」
這是號稱「十年劇王」的《羋月傳》在樂視平台最新的播放總量。

日前,在《羋月傳》慶功會上,上海東方衛視、北京衛視以及樂視、騰訊視頻等發佈的資料顯示,截至2015年12月23日,《羋月傳》在網路平台的播放量已經突破100億,其中,僅樂視平台就已突破51億;而在電視平台,上海東方、北京兩家首播電視平台的收視率相繼破2近3,其中,《羋月傳》成為東方衛視建台以來收視率最高的電視劇。

這部歷時2年劇本創作、耗時1年多拍攝的電視劇,雖然播放剛剛過半,但已成為一個「現象級」熱播劇,與此同時,《羋月傳》也成為各路不法分子盜版侵權的最大「目標」。據報導,針對近期出現的《羋月傳》未完成版全集資源洩露一事,《羋月傳》相關版權方樂視網、花兒影視、騰訊視頻、北京衛視、上海東方衛視等發佈聲明稱,將合力打擊雲盤、網盤等新型盜版、盜播行為,並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獲得立案。

那麼,面對猖獗的網路盜版、盜播行為,《羋月傳》相關權利人該如何立體維權?非法傳播侵權作品的相關人員又將面臨何等處罰?

前車之鑒:快播因侵權盜播多次被懲最高被罰2.6億

曾幾何時,「號稱用戶過4億、全國市場佔有量第一」的快播,一度是視頻播放軟體中的佼佼者。但是,除去涉及傳播淫穢色情視頻外,壓倒快播的最大問題就是視頻侵權盜版、盜播問題。

早在2013年,快播就因通過其營運的播放機軟體,向公眾提供定向搜索、定向連結服務,直接定向搜索、連結到大量盜版網站,構成侵犯資訊網路傳播權,且同時損害公共利益,被國家版權局處以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並處以人民幣2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4年,快播依舊未能從盜播泥潭中「脫身」,當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快播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責令快播立即停止侵權違法行為,認定快播公司非法經營額為人民幣8,671.6萬元,決定對其處以非法經營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的中間值,也就是3倍的罰款、人民幣2.6億元。而當時2.6億的罰款金額,不僅成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以來關於侵權智慧財產權最大的一筆罰單,也創造了國內智慧財產權侵權處罰的最高紀錄。

而致使快播屢遭處罰的根源就在於,其因熱播電視劇等著作權侵權問題雖屢被約談,但一直未能「改邪歸正」。

當時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決定書顯示,快播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其經營的快播播放機軟體向公眾傳播了《北京愛情故事》等24部影視劇作品,嚴重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網路視頻版權秩序,損害了公共利益,依法應當予以行政處罰。

2015年3月,在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打擊侵權假冒電視電話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汪洋稱:「深圳查處的快播侵權案,開出罰單2.6億元,是全國查處侵權假冒處罰之最,真正做到了讓違法分子傾家蕩產。」

盜播升級:網盤、雲盤成盜版盜播惡意侵權最新方式

伴隨快播的倒掉,網路盜播行為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是,不法分子也不斷創新方式方法繼續從事網路盜播行為。其中,以網盤、雲盤為代表的雲端儲存服務,成為最新的網路盜版作品傳播管道。

表面上看,「雲儲存」服務商,僅為使用者提供了內容上傳和下載的服務,至於使用者上傳了什麼、下載了什麼、又把下載入口或連結提供給了誰,作為雲儲存服務商,確實很難知曉。但是,一旦版權人向各類雲盤、網盤等雲儲存廠商舉報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雲存儲廠商如果不及時對涉嫌侵權作品予以及時處理,將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以《羋月傳》為例,如果版權方向各大網盤廠商提交了刪除內容或斷鏈連結請求,網盤廠商若不及時處理,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新消息顯示,針對不法分子利用網盤非法傳播《羋月傳》作品,百度率先回應「已緊急處理,刪除所有涉及盜播連結」,並將「通過系統自動化過濾和人工清理兩種方式,發現一條就立即刪除一條」。

對於其他雲盤、網盤廠商,如果還抱有「僥倖心理」不積極清理存儲空間中的違法作品的話,可能會因此付出一定的代價。

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規範網盤服務版權秩序的通知》要求,對於「熱播劇」,網盤、雲盤廠商需要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包括:(1)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用戶違法上傳、儲存並分享;(2)加強用戶管理,要求用戶對其帳號異常登錄、流量異常變化等可能涉嫌侵權的情況及時作出合理解。

處罰升格:非法傳播盜版作品最可高判處7年有期徒刑

12 月22日,國務院正式印發《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71號)。其中,「提高智慧財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 「實行更加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和「由國務院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成為本次意見的四大亮點。這足以表明當前國家對於加強包括著作權在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決心和力度。與此同時,在司法審判領域,突破法定上限的智慧財產權案件賠償判決將會越來越多。

以最近二審終審的瓊瑤訴于正抄襲案件,雖然無法確認著作權人瓊瑤的實際損失,也無法確定於正等在案被告的違法所得,但是,法院最終判決于正等被告連帶賠償瓊瑤人民幣500萬元損失。

根據大陸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而在該案中,法院通過酌定的方式,突破50萬法定賠償上限,判決同案被告承擔500萬賠償責任。

這種判決上的「突破」表明,當前在民事賠償領域,侵犯著作權所需要承擔的民事賠償義務也在不斷加碼。

根據大陸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他人作品,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顯然,不論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抑或民事判賠,當前實施網路盜播的行為的違法成本已經大幅提高。

頂著「十年劇王」稱號的熱播劇《羋月傳》,在當前國家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的背景下,那些通過雲盤、網盤外洩《羋月傳》全集、並從中非法牟利的不法分子,一旦被抓破可能要付出更高的代價。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Facebook 在北美智權報粉絲團上追踪我們       

 















本電子報所登載之文章皆受著作權之保護,歡迎全篇轉寄,但請尊重著作財產權,未經同意授權,請勿部分轉貼或節錄轉寄。 
© 北美智權股份有限公司 & 北美聯合專利商標事務所 版權所有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389號五樓 TEL: (02)8923-7350 FAX: (02)8923-7390 http://www.nai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