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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子與胡蘿蔔:中國實現2020年變身智財權強國的兩手策略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6.01.13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日前發表的2015年度《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報告,中國大陸在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的申請量均位居世界第一,雖然表面看似風光,但連大陸國務院都坦言,中國其實面臨著「智慧財產權大而不強、多而不優、保護不夠嚴格、侵權易發多發」的問題。中國「以量取勝」的第一步,已經成功穩坐「專利大國」之名,下一步重點是如何調理這外強內乾的體質,讓中國脫胎換骨成為「專利強國」呢?

中國專利、商標申請量 2015年拿下世界第一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在去年12月發表2015年度《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報告,分析2014年全球智慧財產權活動的最新發展趨勢,中國在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智慧財產權領域的申請量均位居世界第一,成為世界智慧財產權發展的主要動力。WIPO指出,2014年全球創新者共提交約270萬件專利申請,比2013年增長了4.5%,而中國的申請量是推動2014年增長的動力,申請量約92.8萬件,成長率高達12.5%,超過排名第二美國(57.9萬件)和第三位日本(32.6萬件)的總和。展望未來,中國有機會成為第一個單一年度專利申請量破百萬的國家。商標部分,中國在2014年共提交222萬件商標申請,強占全球申請活動的四分之三,申請量也有18.2%的成長率。

圖一、2014年全球專利申請前三大國

圖片來源:WIPO

儘管中國專利和商標的申請量傲視全球,是「專利大國」無庸置疑,但有效專利少、專利品質低、專利轉化率低,成為中國邁向「專利強國」的阻礙。在增加專利申請量的同時,如何有效提高專利品質,將是接下來中國專利改革的主要目標。因此,大陸國務院在2015年12月22日印發《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這一份新的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將實行更加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目標到2020年,在智慧財產權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

五大智財政策 邁向專利強國之路

大陸國務院在這份意見中坦言,中國面臨「智慧財產權大而不強、多而不優、保護不夠嚴格、侵權易發多發、影響創新創業熱情」等問題,要從專利大國變成專利強國,該怎麼做?根據這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主要實施的政策措施包括以下五大項:一是推進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研究完善管理體制機制的方式,授權地方開展智慧財產權改革試驗,建立智慧財產權評議制度。二是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大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提高侵權法定賠償上限,針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三是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完善審查註冊機制,實現線上登記、電子申請與無紙化審批。四是加強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海外佈局和風險防控。五是提升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水準,加強對外合作機制建設,拓展智慧財產權公共外交途徑。

在上述五大政策中,影響最大的是官方宣告將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為了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法治化,加強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是必要手段,這份意見中提及將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提高智慧財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針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並由侵權人承擔實際發生的合理開支。此外,也有可能將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的案件資訊,進一步公開。

提高法定賠償上限 加重侵權成本

過去在大陸專利和商標訴訟案件中,權利人獲得賠償的金額整體偏低,「法定賠償上限過低」是造成這個現象的重要因素。「侵權了未必會發現、發現了未必會起訴、起訴了未必會勝訴、勝訴了未必會重罰、重罰了仍然有賺頭」,就是在這種惡性循環下,侵權行為才會愈演愈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曾在2013年調查758件著作權侵權有效判例中發現,權利人平均訴求的經濟損害賠償為人民幣7.7萬元,而法院判賠的平均額為人民幣1.5萬元。從各案件判賠支持度來看,全部案件的平均支持度為31.1%,有35.88%的案件支持度低於20%。另外在商標權侵權的488件有效案例判決中,權利人平均訴求的經濟損害賠償為人民幣32.6萬元,法院平均判賠卻只有6.2萬元,約有50%商標權侵權案件對於經濟損害的判賠支持度低於20%,全部案件的平均支持度為34.81%。

法院在進行裁判時,法定賠償上限是一個重要的依據,為了給更嚴重的侵權案件留下裁判餘地,法院對於判賠的金額會趨於謹慎裁量,以避免適法不統一的情況發生。當法定的賠償金額已經偏低、法官又保守裁判的狀況下,結果就讓專利和商標侵權更加猖獗,因為就算侵權被告成立,賠償的金額也不甚痛癢。

為了破解此一局面,在2013年已先將商標侵權的法定賠償額由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讓法官有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同時也較能達到嚇阻侵權的效果。在商標法修正後,「提高法定賠償上限」成為大陸智財權立法的大勢,包括專利、版權、植物新品種等,都朝向修改法定賠償上限進行改革,彰顯出大陸推動創新發展的決心和魄力。

表一、大陸專利及商標侵權的法定賠償上限

法源

規定

法定賠償上限

中國大陸專利法
第65條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中國大陸商標法
第63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故意侵犯智財權 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

這回大陸還祭出另一項打擊侵權的新措施,就是計畫將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以建立健全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預警防範機制。一般而言,大陸的「信用記錄」一般包括五類資訊:第一類是登記類資訊,如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社保登記等;第二類是資格類資訊,如資格認定、執業許可、職業資格等;第三類是監管類資訊,如行政處罰、禁入限制、責任事故處理弄虛作假、違反告知承諾記錄等,而侵犯智慧財產權受罰就屬於監管類資訊;第四類是社會責任資訊,如納稅、公共事業繳費、執行生效判決和裁定等社會責任資訊;第五類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記入的其他信用資訊。既然「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才會有侵犯他人智財的誘因,若將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就能大大提高其侵權行為的成本,因為信用記錄不佳會讓個人或者企業在日常經濟活動中處於不利的社會評價地位,無論是個人從事交易或是企業經營都將受到負面影響,這種「貼標籤」的作法,將能進一步制約侵權行為。

加大財稅和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智財產業化

除了嚴懲侵權行為,本次意見也強調對於智財的獎勵政策,也就是加大國家的財稅和金融力度,運用財政資金作為引導,促進科技成果產權化、智慧財產權產業化。實際的作法包括:落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並對符合條件的智慧財產權費用,按規定實行加計扣除。為了鼓勵企業申請專利和後續維持,制定專利收費的減繳辦法,合理降低專利申請和維持費用。此外,未來也將推廣智慧財產權海外侵權責任保險工作、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和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試點。(大陸智財權融資可參考北美先前文章「讓子彈飛一會兒:著作權、專利融資在中國能熱燒多久?」)在賞罰分明雙管並進下,中國大陸先從改善「外強內乾」的智財環境著手,摩拳擦掌準備迎向智財強國之路。

資料來源: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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