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話題結果

 

2011.12.20
根據「龍騰微笑競賽看產學合作」一文中所述
1. 你對於目前台灣產學合作狀況是否滿意?
佔總數 佔有效
滿意 20% 20%
不滿意 40% 40%
普通滿意 0% 0%
普通不滿意 40% 40%
其他,說明 0% 0%
■2. 你認為誰應該是產學合作的最重要推手?
佔總數 佔有效
學界 0% 0%
業界 40% 40%
政府 40% 40%
其他,說明-說明內容:政府對合作機制誘因的設計未能納入"長期"與"市場性"的考量 20% 20%
拒答或未作答 0%  
3. 您認台灣產學合作最大障礙為何?
1. 似乎無法對學界的合作對象有"具備市場性水準"的期待。
2. 體制的僵硬和人的思維
3. 政府

 

4. 您認台灣產學合作發展有何建議?
1.

我希望台灣的產學合作可以走到等同美國SRI的層次, 目前的產學合作的實況似有"一體感不足"的遺憾, 雙方立足在短期立場的基礎上合作, 自然期待與產出均會受到限制。參考:矽谷老牌育成中心創投SRI的故事http://icjan.blogspot.com/2011/07/sri.html
量多質不精,產學合作遇瓶頸http://blog.udn.com/franktmc/2102262#reply_list

2. 開大門走大路 政策和績效評估的重視程序

 

■5. 您的產業別:
佔總數 佔有效
學界 60% 60%
產業界 40% 40%
商界 0% 0%
公家單位 0% 0%
其他 0% 0%

 

談司法判決對專利舉發的拘束───以發明專利[LED的快速變焦裝置]為例一文中所提及的多點, 您覺得制度上最需要改革的地方有哪些?(可複選)


得票數 佔總數 佔有效
技審官的技術報告不公開 7 35% 35%
法官「後見之明」的任意「權力判決」自由心證 5 25% 25%
智財法院法官的技術審查能力目前不符合法院審查的事實需要 2 10% 10%
智慧財產局和智慧財產法院的客觀判例庫並未建立,無前例判例可循 1 5% 5%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技審官判斷專利有效性的過程,在召開全院會議達成一致決,但卻是忽視了應有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形成另類的壓制已受到誤判當事人尋求正確判決的機會 2 10% 10%

其他,說明-1.說明內容:玩弄訴訟技巧 明顯缺乏監督管理機制

2.全文不知所云,稍具專利常識者都明白claim才是重點

3.技審官一人之技術報告足以影響法官心證,應引進德國專家證人制度

3 1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