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並非一項全新的技術,早在1954年,太陽能電池就已經在美國的貝爾實驗室裡誕生;在油價持續居高不下的狀況下,未來石油將不再成為主要的能源來源。相較之下,具有環保機能的太陽能占能源供應比重將會持續提昇。目前各國政府也開始積極推動太陽能的利用,甚至各地方政府也積極推廣太陽能,提供補助策略。太陽能是一個「有夢」的產業,也獲得政府力量的支持與推動。因此,各家廠商在太陽能相關專利的申請上,亦快速成長。
中國專利申請持續快速增長,2009年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共受理專利申請976,686件,較2008 年成長17.9%;其中受理中國國內申請877,611件,受理國外來華申請99,075件。至於商標部分,截至2009年底,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有效的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領土延伸指定中國的申請量達142,830件,全年審查商標註冊申請 1,414,736件,年成長 88.69%,中國有效注冊商標量為3,404,534件,位居世界第一。
2010年5月19日USPTO公告,自即日起,若EFS-Web臨時無法使用,使用者可改用備用平台EFS-Web Contingency送件。EFS-Web Contingency使用方式與EFS-Web Unregistered基本相同,只能提交新申請案及特定Petition,不能用以繳交已送件申請案後續需提交的文件及規費。
什麼是"實際功用"? 什麼是 "法理功用"? 法官用瓶子作例子,瓶子本身具有存裝液體功用,不同形狀設計的瓶子有可能申請作為商標,但存裝液體這一功能不應該可以註冊成商標。美國商標法基本立法精神及用意是鼓勵公平競爭,商標不是專利,他的目的不是讓申請商標者用以防止其他人合理公平競爭,譬如說如果讓人註冊圓瓶子為商標,那別的人便無法製造圓瓶子,因此美國法院在案例中形成"法理功用"這一法理用以防止不公平發生,美國國會在1988年通過修改商標法條文來支持這一法理。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Fed. Cir.)於2010年4月26日貼出法院命令:廢棄1月25日公告的Therasense, Inc. v. Becton, Dickinson & Co.案原判決,交由全院聯席(en banc)審查。不正行為(Inequitable Conduct)判定標準能否能從此趨於一致,各方都有殷切期待。
IP條款,在合約中總以千變萬化的姿態出現,隨著身分不同機動性的替換它的樣貌:猛一看你以為只是個極其單純的合約,當中卻隱含著極其複雜的智慧財產權(IP)權利義務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