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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能扩大 中国知识产权产业快速成长
─ 从《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观察
作者╱北美智权专利研发部 邱子殷
2010/06/10

2010年4月2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就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召开记者会,发布《二○○九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从知识产权立法、审查登记、执法保护、司法保护及国际合作五个方面简要介绍了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方面的情况。

知识产权立法工作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施行,2009年12月30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均及时跟进。

另《商标法(修订送审稿)》送交国务院审议,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条例》等配套法规的修改、制定工作随之推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理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工作规范意见》的制定完成,也使得驰名商标认定制度进一步完善。

《著作权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工作启动;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发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积极推动《教材法定许可付酬标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档的起草工作。2009年11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海关总署完成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于2009年3月3日公布并于7月1日起实施。

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同年的4月23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侵犯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保护驰名商标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月2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知识产权审查登记工作 TOP

(一)专利部分

表一为近四年专利受理案件量。中国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较2008年成长17.9%;其中受理中国国内申请877,611件,受理国外来华申请99,075件。

表一 近四年专利受理案件量
年度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合计
2006 国内 122,318 159,997 188,027 470,342
国外 88,172 1,369 13,295 102,836
合计 210,490 161,366 201,322 573,178
2007 国内 153,060 179,999 253,439 586,498
国外 92,101 1,325 13,993 107,419
合计 245,161 181,324 267,432 693,917
2008 国内 194,579 223,945 298,620 717,144
国外 95,259 1,641 14,284 111,184
合计 289,838 225,586 312,904 828,328
2009 国内 229,096 308,861 339,654 877,611
国外 85,477 1,910 11,688 99,075
合计 314,573 310,771 351,342 976,686

表二为近四年专利授权案件量。2009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专利581,992件,较2008年成长41.2%。其中中国国内授权501,786件,国外授权80,206件。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5,822,661件;累计授予专利权3,083,260件。

表二 近四年专利授权案件量
年度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合计
2006 国内 25,077 106,312 92,471 223,860
国外 32,709 1,343 10,090 44,142
合计 57,786 107,655 102,561 268,002
2007 国内 31,945 148,391 121,296 301,632
国外 36,003 1,645 12,502 50,150
合计 67,948 150,036 133,798 351,782
2008 国内 46,590 175,169 130,647 352,406
国外 47,116 1,506 10,954 59,576
合计 93,706 176,675 141,601 411,982
2009 国内 65,391 202,113 234,282 501,786
国外 63,098 1,689 15,419 80,206
合计 128,489 203,802 249,701 581,992

此外,发明专利实审审查周期为25.8个月,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缩短为5.8个月,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周期为5.5个月,复审无效审查周期为7.4个月。

2009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817件,予以公告并发出证书655件,自2001年10月1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以来,至2009年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共3,368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共计2,957件。

2009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8,000件,年成长31.6%。自1994年起累计受理国际申请共32,881件。

(二)商标部分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09年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830,447件,较2008年成长18.96%,截至2009年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有效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指定中国的申请量达142,830件,全年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14,736件,年成长88.69%,审查周期为17个月,中国有效注册商标量为3,404,534件,位居世界第一。

截至2009年底,中國有效注冊商標量為3,404,534件,位居世界第一。

同时,商标局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力度,2009年,共核准注册农产品商标14.2万件,总数达74.98万件,地理标志240件,总数达771件。

(三)版权及植物新品种保护

国家版权局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版权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了版权登记备案工作效率。特别是积极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以来,2009年各类软件申请登记总量为70,965件,较2008年成长49.75%,海关总署全年共审核通过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3,002项。同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正在升级改造。

另外,2009年,农业部和林业局持续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部受理国内外品种权申请992件,较2008年成长14%,授予品种权达到1,119件,较2008年成长145%。截至2009年12月31日,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累计达6,555件,已结案3,407件,授予品种权2,595件。截至2009年底,林业局共受理国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76件,已授权90件,授权率达到51%。

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 TOP

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部分,除了SIPO更进一步加强「雷雨」、「天网」行动和各具地方特色的执法专项行动,大大吓阻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与专利诈骗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大型展览会等知识产权执法与维权工作成效。此外,2009年,全国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37件,受理其它专利纠纷案件26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0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548件。共出动执法人员13,240人次,检查商业场所6,013次,检查商品1,322,521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案件9件,接受其它部门移交案件9件,跨部门执法协作533次,跨地区执法协作204次。

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总计51,044件,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7,448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3,596件;查处商标涉外案件10,461件;共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1353.4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商标犯罪案件92件,犯罪嫌疑人109人。

中国版权、公安、电信三部门继续发挥网络专项治理协作机制的作用,坚决打击网络影视、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各地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541件,关闭非法网站362个,罚款128万余元,没收服务器154台,向司法机关移送24起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重大案件。

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7,051次,实际扣留侵权嫌疑货物65,810批,与2008年相比,分别成长了4.1倍和4.9倍,实际扣留侵权货物2.8亿件,价值4.5亿元人民币。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海关在邮递和快件管道共扣留侵权物品37,918批次,涉及侵权商品261.29万件,货值6,166.27万元人民币。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TOP

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0,626件和30,509件,分别比2008年成长25.49%和9.73%。其中,新收专利案件4,422件,商标案件6,906件,著作权案件15,302件,技术合同案件74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282件,其它知识产权案件1,967件。全年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1件,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53件。最高人民法院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43件和336件,其中新收申请再审案件176件,审结263件。

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3,660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5,836人,其中有罪判决5,832人。在审结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决的案件1,007件,生效判决人数1,605人,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案件646件,生效判决人数1,114人;以非法经营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的案件1,973件,生效判决人数3,076人;以其它犯罪判处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34件,生效判决人数41人。

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24起,涉案总金额近10,38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2,649人。公安部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支持上海、山东两地公安机关开展「鹰眼二号」等围绕「世博会」和「全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项行动,加强对侵犯「全运会」和「世博会」商标标识专用权,和街头贩卖假冒盗版商品等犯罪活动的打击防范,成功破获假冒「世博会」吉祥物「海宝」雕塑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有力维护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TOP

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可发现中国积极参与各类国际会议及相关国际事务,2009年6月,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及我驻日内瓦使团的共同关注和积极努力下,中国提名候选人王彬颖女士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第六十次会议上成功当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2009年10月25日,田力普局长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商标方面,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则是展开了一系列商标领域多边及双边交流合作项目。与欧盟、韩国、法国、日本和越南等多国或地区商标主管机关签订了以商标领域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重庆举办了「亚太地区地理标志研讨会」,交流探讨利用地理标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版权部分,则见中国国家版权局积极参与版权保护国际新规则的制定工作,2009年1月温家宝总理访问欧盟总部期间签署《中欧海关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的行动计划》,积极参与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中欧知识产权对话,妥善处理中美、中欧、中日等重要版权双边关系;积极参与中挪、中哥自由贸易区谈判和中巴、中俄经贸分委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工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在版权领域的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与美国司法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合作举办「中美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研讨班」,进一步深化了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有效促进了裁判标准的细化和统一。2009年以来,先后派员参加中欧、中瑞、中巴、中日知识产权工作组,中美商贸联委会,世界贸易组织对华贸易政策审议,世贸组织知识产权理事会对话过渡性审议、中国贸易政策报告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