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中國是台灣廠商的重要市場之一,然而當美國修法成為專利界最為矚目的焦點時,卻讓人忽略了中國大陸其實也在進行著第三次專利法的修訂。依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預定的時程,新修訂的專利法於 2008 年便會通過實行,其中第 63 條將把惡意訴訟的反賠償機制予以法制化,除此之外,於大陸地區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也將於 2008 年 8 月 1 日正式實施,這些將會對台灣廠商造成何種影響?您不可不讀本期的特別企劃。 此外,於焦點新聞單元中,我們也繼續為大家追蹤報導有關美國新法目前訴訟的情況。

最後,台灣專利師即將首度招考,對於專利師法匆促通過的美意,專利界的朋友是否感受得到?對於現行的專利師法您是否有話想說?本期專利話題,希望大家踴躍參加抒發意見,我們將把意見反應給有關機關,期望能讓專利師法更加完善。

特別企劃
中國大陸專利法第三次修正 面面觀
  -修正六大主要面向
-修法評述
-對於未來可能的影響
 
 
  -專利權利濫用的基本態樣
-法律體系防制規範
-司法判決
-
法律體系上的缺陷
-結論
焦點新聞
美國延續案及請求項修法之訴訟近況報導──Tafas/GSK v. Dudas et al
 
 

2007 年美國專利法大幅的修改,引起各界對於美國新法修正內容及因應的熱切關注及討論。其實在 2007 年,中國大陸針對專利法進行的第三次修法草案,也已提請國務院審議。

依國務院辦公廳於 2008 年 1 月發佈公告的 2008 年立法工作要點,已將專利法修正草案列入重點立法項目,依國家知識產權局預定的時程,新修訂的專利法將於 2008 年通過實行。由此, 對於大陸專利法修法的內容及動態,我們就更有持續關注的必要。

於大陸地區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將於 2008 年 8 月 1 日正式實施,該法共計 57 條。將下列三種行為列為壟斷行為:
(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但該 57 條法規,僅於第 55 條與知識產權相關。如此立法方式是否可解決大陸知識產權濫用的情形?而專利法第三次修正草案中的第 63 條將惡意訴訟的反賠償機制予以法制化,又將會對專利權利濫用產生何種效果?此篇文章將帶您一同探討。

2007/10/31 USPTO 請求項及延續案相關細則新法戲劇化地踩了煞車。此事至今仍在延燒中,新春過年期間, Tafas/GSK v. Dudas et al 這件攸關美國延續案及請求項修法能否實施的訴訟案,於2008 年 2 月 8 日召開第二次的辯論庭。維吉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當日排出該院最大的法庭,由於本案備受各方矚目,USPTO 現任及卸任官員、法學教授、專利律師及代理人、財經媒體記者等等,近百人到庭旁聽,現場座無虛席。約莫兩個小時的言詞交鋒,三方代表在庭上輪流闡釋各自主張,承審法官亦積極提問。

由於美國新法是業界人士都極其關注的新聞,而國內新聞卻很少有此報導,因此本報特將國外報導歸納整理,以提供大家了解目前美國新法訴訟的進度與目前發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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