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9期
2019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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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的全方位建立
李淑蓮╱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在北美智权报4648期商业秘密系列文章分别介绍了「有力的告证」及「商业秘密盘点」,这一期是系列的最终章,要为大家介绍「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的全方位建立」。一般课程或是介绍通常一开始都是通论或概述,让大家先对主题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然后再深入细部分析;但笔者却反其道而行,在前两期先分别介绍了两个要点,在最终章才来个整体检视。主要是因为商业秘密范围很广,而且不像专利一样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标准,再加上每家企业情况不一,像是员工成千上万的大企业与只有数百员工的中小型企业,处理商业秘密的方式有很大的差异,如果一开始即大范围的介绍总体概观,一些从未接触过商业秘密的企业可能会有点摸不着头绪,因此笔者先抓出两个重点:「有力的告证」及「商业秘密盘点」,只要对这两个重点有所了解,即更容易了解在全方位建立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之时,应掌握什么重点。  


台湾地区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创意智财于9月3日举办之「2019年商业秘密诉讼因应与管理操作实务研讨会」之出席贵宾:
左起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副主任邹宗萱、雃博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曾柏凯、台湾地区经济部工业局副组长陈国轩、
台湾地区智慧局专员沈宜卉、台湾地区法务部调查局资通安全处调查官刘秉昕。
图片提供:台湾地区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

负责介绍「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的全方位建立」的台湾地区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创意智财中心副主任邹宗萱一开始就用宏观的角度,介绍了全球商业秘密保护现况与发展趋势。究竟商业秘密对企业创新有多重要?邹宗萱提出了一份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于2017年7月发布,针对欧盟会员国的企业调查报告「透过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创新:欧盟公司的决定因素」来说明。虽然这不是「最新」的调查报导,但由于欧盟很少发表这类针对企业商业秘密的调查报告,因此非常具参考价值。

全球泄密风险攀升

从表1及表2的数据即可发现,欧盟企业不管是大型或是中小型企业,运用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创新的比例很高,超过一半以上,且均超越以专利保护的数目。就表1而言,整体企业运用商业秘密保护占比52%,其中中小企业占51.2%,而大企业则是高达69.1%;相对于两者运用专利保护的比例,均高出十多个百分点。

表1. 52.3% 接受调查之欧盟企业运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31.7%运用专利

来源: EU IPO– PROTECTING INNOVATION THROUGH TRADE SECRETS AND PATENTS: DETERMINANTS FOR EUROPEAN UNION FIRMS(2017)

至于表2则是不同的业务领域采用商业秘密及专利保护的比例,明显看出在纯粹制程;制程及商品但不包括服务;只有商品;制程、服务及商品;商品及服务但不包括制程;及制程和服务不包括商品、及纯粹服务等六大项分类均是偏重以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在「制程、服务及商品」一类,采用商业秘密保护的比例较采用专利保护高出25%。

表2. 不论是产品、流程或服务创新,选择商业秘密保护的比例均高于专利

来源: EU IPO– PROTECTING INNOVATION THROUGH TRADE SECRETS AND PATENTS: DETERMINANTS FOR EUROPEAN UNION FIRMS(2017)

众所周知,专利与商业秘密是相对的,专利是公开的技术,商业秘密顾名思义就是不公开的「秘密」。因此,我们很容易从公开的数据中发现专利申请年年成长,或是那些国家有衰退迹象;然而,不公开的商业秘密因为鲜少数据参考,有时候会让人们忽视了他们的发展及与日俱增的重要性。

邹宗萱指出,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全球泄密风险已日益攀升,而欧、美、日、韩等四个主要区域及国际市场的商业秘密发展情况具指标性的作用:

(1)欧盟: 因欧盟各国国内法差异,82%的公司面临在欧盟国家较高的商业风险与较弱的保护。
(2)韩国:
  • 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从1999年的39件增加至今 超过500件
  • 过去15年,商业秘密案件增长15倍
(3)美国:
  • 遭窃商业秘密的价值为GDP的1%至3%
  • FBI调查中的知识产权案件共195件,其中商业秘密案件占比最高共67件,损失保守估计达1,800亿美金
(4)日本: 有约40%大型公司、及全部公司有15%都曾经历技术或其他商业信息遭到泄漏

就算是台湾本土,近年来随着5G、AI、智慧驾驶等技术及终端市场发展蓬勃,人才需求孔急,企业挖角或是带枪投靠等情事也是时有所闻,那企业究竟要如何善用专利与商业秘密,来保护企业最宝贵的创新成果呢?邹宗萱指出这不是单选题,企业通常会同时采用专利及商业秘密来保护其创新成果,大致上可以考虑的组合如下:

(1) 企业如有自我研发、研发支出高、且从事市场尚未出现的创新,常会同时使用商业秘密及专利共同保护;但若创新只有对企业本身是全新的尝试时,企业倾向选择商业秘密。

(2) 如果创新成果是实体产品而非服务,通常会选择专利 (单独或结合商业秘密) 来保护。

(3) 如果创新成果是制程或服务,则商业秘密会是选项,而且通常不会并用专利。

(4) 在价格竞争激烈的市场,企业倾向选择商业秘密;而在质量竞争激烈的市场,企业则会同时使用商业秘密与专利共同保护。

管理商业秘密的困难

在前刊期已经介绍过企业盘点商业秘密的重要性,这边就不赘述了。然而,即使已经盘点完毕,甚至已经产出完整的商业秘密清单,许多企业对于如何管理商业秘密仍是茫无头绪。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创意智财中心于《2017国内企业智慧财产管理现况与需求大调查》中,归纳整理了这些企业的「痛」,如图1所示。

图1. 台湾企业面对商业秘密管理的困难及需求

数据源:2017 台湾地区企业智慧财产管理现况与需求大调查;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创意智财中心
图1的纵轴及横轴分别是商业秘密管理的困难度及重要度,所以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右上方红色的区块,因为那是企业在面对商业秘密管理最困难但却又是最重要的项目。

邹宗萱指出,要建构全方位整备的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必须要在规范、数据、及技术三方面三管齐下,执行以下的步骤:

(1) 在线自我查核表:发掘商业秘密管理缺口
(2) 商业秘密管理指针:掌握法遵与诉前证据
(3) 实务操作首部曲:借镜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实务
(4) 保护管理系列教具:(1)盘点商业秘密目标、(2) 形成管理机制
(5) 第三方实地查核:以彰显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能量

 

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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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淑莲
现任: 北美智权报主编
学历: (台湾)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
经历: 半导体科技杂志(SST-Taiwan)总编辑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总编辑
日本电波新闻 (Dempa Shinbun) 驻海外记者
日经亚洲电子杂志 (台湾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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