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期
2018 年 1 月 19 日
  北美智权官网 历期电子报   电子报订阅管理  
 
台湾地区通过产创条例修正
无形资产评价制度建立成当务之急
李淑蓮╱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在同刊期《没有知识产权战略的产业创新政策要如何赢? 》一文中,曾经提到,政府的产业创新政策都没有把知识产权战略列入考虑,如果专利等知识产权从缺,即使再好的计划、再棒的创新发明,到最后都只会落得拱手让人的下场。但值得高兴的是,台湾地区「产业创新条例修正案」终于在2017年11月3日三读通过,11月22日公布实施;而其中第12条、第13条总算把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带入法条中。不过,目前面对最大的挑战是台湾对于「无形资产评价」这一块几乎是空白的,而主管单位台湾地区「经济部」必须在短时间内把「无形资产评价」的制度及生态链建立起来。

2017年12月20日,台湾地区「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及企业暨无形资产评价委员会」举办了一场《企业暨无形资产评价实务论坛》,而此一论坛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宣扬及推动「企业暨无形资产评价」的运作。会中,台湾地区「经济部」工业局知识服务组科长陈国轩说明了主管单位目前所面临的挑战及未来半年的努力目标。

国外评价业务与台湾比一比:他山之石可以攻错

台湾地区「经济部」工业局知识服务组
科长陈国轩


摄影:李淑莲

依据S&P 500统计结果,目前无形资产占国际企业总体财产比重超过80%,显示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性与日俱增。陈国轩表示,在产创条例13条修法的时候,主管单位也注意到台湾整个产业的转型趋势。不过,虽然台湾一直在转型,从过去的制造业、代工业转换成另一种形势,但大家还是把关注放在工厂、设备这些有形资产上。然而,如果从现在一些新兴产业如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看起来,便会发现其实现在企业中无形资产的比例已越来越高。陈国轩指出,可惜的是台湾地区的无形资产评价制度仍未完备,使得无形资产价值无法被合理呈现,也因此企业无法展现其真正市场价值。因此他认为台湾如果要推行无形资产评价,当务之急就是要找一个比较客观且有公信力的第3方组织,去把无形资产的价值彰显出来。他强调:「评价机制的建立是为了解决台湾地区市场交易、财务报告、税务规划、内部管理及诉讼等5大问题」。

陈国轩表示过去工业局也一直有请厂商来登录其无形资产,但在没有很大诱因的情况下,对登录的驱动力不太够的。「通常只有当厂商遇到诉讼时,才会请工业局推荐可以作评价的单位,或是在政府进行研发投资体检的时候,厂商呈现出来要抵税的评价报告中,也不知道要找谁来评价,因此延伸出一些问题」。

如果参考一下国际评价业务的作法 (表1),便会发现美国在这一块业务跑得比较快,从1989年就开始推动。至于台湾及韩国,推动的时间就差不多,但如果仔细去看发展状况,就可以发现台湾现在其实是发展得比较慢的。陈国轩把表1中4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作了一个归纳整理,指出国外在推动无形资产评价时有3个特点:(1) 都有一个单一的主管机关在管理、(2) 都订有专法或专章、(3) 由政府对评价师、评价机构予以登录管理。

表1. 美国、中国大陆、韩国及台湾评价机制比较

数据源:中华无形资产暨企业评价协会

陈国轩指出,比较之下即可发现外国在执行时无形资产评价时,从法律面、管理面都有一套完整的规范。「如果回头来看台湾,就会发现台湾除了缺乏统一的主管机关外,也缺乏无形资产评价基准、缺乏评估参考数据库、缺乏具公信力之评价机构/人员及管理机制;此外,要利用无形资产取得资金也很困难」。他说:「当初政府在修法的时候,跟各界都有在沟通,各界都很关心这次修法什么时候会通过。最主要的是现在在做无形资产评价的时候,特别是在法院,法官都会问评价的基准为何。一般评价人员都是根据会计师研究发展基金会评价准则委员会的基准及标准来评价,但目前基金会并没有一个法律地位,也缺乏统一指示标准,因此其基准及标准在法院好像也没很被采取及信任。这对评价人员来说十分困扰」。

此外,目前在文创界也有很多作品、专利、技术或是著作权需要被评价,但也很难取得一个有公信力的评价报告。

产业创新条例修正前后比较

图1呈现了产创条例13条修正版本与过去版本差别在什么地方。

图1左边的2110年的版本条文:「为协助企业呈现无形资产价值,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应邀集产、官、学代表办理下列事项……」。陈国轩说:「99年的版本写的是「」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那表示所有目的之事业主管机关,全部都是主管机关(等同多头马车),也就是台湾在无形资产这一块并没有一个专责的人在努力。而这次修法针对这一部分有比较大的修正。2017年版本写的是『中央主管机关』,因为此法是经济部制订的,也就是说由经济部来邀集各相关单位来进行推动」。此至,无形资产评价这一领域依照产创法,终于有一个统一的主管机关:经济部。

图1. 产创条例13条修正前后比较

《产创条例强化智财流通之 无形资产评价机制介绍》简报数据,台湾地区经济部工业局知识服务组科长陈国轩,2017年12月20日

陈国轩表示,台湾地区「经济部」在修法的时候,发现如果台湾在评价方面要有公信,就必须学国外一样,先建立起统一的评价基准。他指出过去金管会跟会计师研究发展基金会其实已制订了12号准则公告,现在在法律授权情况下,希望可以把这个准则公告提升到具法律地位,进而变成统一的基准。

接下来针对评价数据库的部分,政府数据库中已经有许多研发成果、产出交易,而且过去也已经有一些评价的报告,主管单位希望未来可以把各部会的评价报告累积起来,在做到去识别化后,可以有一些本土评价的参数供负责评价的人员使用。

另外,还有金融机构的配套措施部分,因为企业无形资产评价其中一个主要的诱因就是融资,所以经济部会先从公信力及连接金融体系这2方面开始着手努力推动。

陈国轩最后还提到一点是会计界比较关心的。因为即使建立了公信力、建构了稳定的数据库,好像也没有带来什么商机。所以为了要有驱动力,主管单位规划把法定业务这一块逼出来。因此在产创12条里面,有明确指出:「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及所属国营事业补助、委托、出资进行创新或研究发展时,应要求执行单位规划创新或研究发展成果营运策略、落实智慧财产布局分析…前项知识产权于流通运用时,应由依法具有无形资产评价资格或依第十三条登录之机构或人员进行评价」,也就是说从政府资源来带头驱动。而第13条也规定「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得对依法具有无形资产评价资格或已登录之评价机构或人员给予执行评价案之补助」。陈国轩指出,政府除了利用第12、13条把这些业务逼出来,也计划将这些评价成果汇整到评价数据库,用以建立台湾本身评价参考的标准。

陈国轩表示,为了建立完整的配套措施,当务之急就是先把子法拟订,包括「无形资产评价基准暨评价数据库之建置与管理办法」草案、「无形资产评价人员及机构登录管理办法」草案,希望在半年内把制度建立起来,至于后半部与金融机构合作的部分也会陆续展开洽谈。他认为如果台湾不往此一方向走,对未来发展是不利的,所以必须把握此一契机,因为这代表台湾在国际资产评价已跨出了一大步。

 

作者: 李淑莲
现任: 北美智权报主编
学历: (台湾)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
经历: 半导体科技杂志(SST-Taiwan)总编辑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总编辑
日本电波新闻 (Dempa Shinbun) 驻海外记者
日经亚洲电子杂志 (台湾版) 编辑

 


 





感谢您阅读「北美智权报」,欢迎分享智权报连结。如果您对北美智权电子报内容有任何建议或欲获得授权,请洽:Editorial@naipo.com
本电子报所登载之文章皆受著作权保护,未经本公司授权, 请勿转载!
© 北美智权股份有限公司 & 北美联合专利商标事务所 版权所有 234 台湾地区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389号五楼 TEL:+886-2-8923-7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