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期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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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的运动产业商机要靠知识产权支撑
年产值超过800亿美元    牵动五大关键知识产权
李淑蓮╱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在北美智权报35期「专访台湾专利师公会理事长林宗宏 ─ 专利师应多参与公民活动,适时掌握百工百业脉动」一文中,专利师公会理事长林宗宏曾提到,专利师应走入百工百业,因各行各业均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本身热爱运动,因此林宗宏选择了运动产业作为专利师公会第一个走入的产业,与台湾运动产业协会合作,共同呼吁主政者重视运动知识产权发展,并期盼今 (2019) 年成为『运动IP保护元年』 让运动员不再沦为『盗版标靶』。


从左到右:专利师公会秘书长简秀如、理事长林宗宏、台湾运动产业协会理事长徐正贤、秘书长潘姿吟。专利师公会提供。

当然,选择运动产业作为专利师公会第一个「入世」的产业不是单纯因为林宗宏个人的喜好,更重要的是近年来运动产业蓬勃发展,除了产值不断成长,商机无限外,运动科技的日新月异也越来越需要IP保护。但另一方面,综观台湾运动产业的发展,似乎在IP保护的议题上并未充分重视,除导致纷争层出不穷之外,实际产能亦无法有效提高。根据台湾地区体育署的研究报告,台湾运动产业的产值相较全球发展,仅占韩国的大约十分之一,更不到日本的二十分之一,只占全球的0.36%!而这也是促成专利师公会与台湾运动产业协会[1]携手合作的一大主因。两会除已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呼吁主政者重视运动IP外,双方也希望今年成为台湾运动IP保护元年,促进产业发产,带动运动产业的良性循环。

百名职棒球员问卷调查:8成不熟悉「运动IP」 9成以上不清楚咨询管道也无申请经验

此外,两会于中职球员工会的协助下,针对台湾上百位职棒球员进行问卷调查[2]。结果显示,80%的球员不熟悉什么是「运动IP」,更不知道IP包含「商标」、「设计专利」、「版权」、「发明以及新型专利权」这些项目;约75%球员对于运动IP可申请的相对应项目知识了解不足;而64.8%球员对近年运动产业知名的IP侵权案例也无太大的印象。此外,调查中有高达90%以上的球员都不知道若有知识产权问题应该找谁咨询,过去也没有申请过任何运动IP项目的相关经验。林宗宏对此问卷调查结果并不意外。虽然全球运动IP价值水涨船高,产值高达数十亿美元,但台湾的运动产业只有44亿新台币[3],产值落后的原因来自于运动IP保护观念不足,即使有朝一日台湾的选手能争取到世界冠军、拿到奖金,相较于他国运动员的收益其实也有可能垫底。

全球年产值超过800亿美元 牵动五大关键知识产权

其实不仅是运动员,一般人对运动产业及知识产权的关系也是不甚了了。

美国商会旗下的全球创新政策中心 (U.S. Chamber of Commerce’s Global Innovation Policy Center, GIPC) 于2018年6月分发表的报告《全球运动产业中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the Global Sports Economy) 指出,知识产权在现今的运动产业中已成为一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而运动产业的发展也必须仰赖知识产权。

然而,在一般人传统印象中,运动产业主要与两种知识产权有密切关系,分别是版权及商标,前者主要是与运动赛事的转播权相关,而后者则涵盖所有赛事及运动员相关的周边产品。不过,其实运动产业运用专利及商业秘密来保护其内容或创意也相当普遍,只是一般民众对此了解不多。

● 发明专利

GIPC的报告指出,全球体育用品及运动服饰每年带出约500亿美元的商机,如果涵盖一些周边的服务及产品,则全球每年产值将高达840亿美元。在增强技术 (enhance technology)发展蓬勃的今天,已经有越来越多厂商致力研发创新的运动产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产品都需要强而有力的专利保护。GIPC的报告以「运动的」(athletic)或是「运动员」(athletes)为关键字,搜寻了Google的专利公开资料库 (Google Patents Public Datasets),发现有成千上万件与体育或运动有关的发明专利(美国的utility patent)。其中,在各类运动产业中,高尔夫球类所公开的专利数最大,共计112,256件;而滑雪类则是以110,501件居次(表1)。

表1. 各种运动项目全球专利数前9大排名

排名 运动项目 专利数量
1 高尔夫球 (Golf) 112,256
2 滑雪 (Skiing) 110,501
3 网球 (Tennis) 52,526
4 棒球 (Baseball) 44,468
5 拳击 (Boxing) 32,694
6 足球 (Soccer) 28,779
7 马球 (Polo) 19,793
8 曲棍球 (Hockey) 17,668
9 风筝冲浪 (Kitesurfing) 14,224

Source: Google Patents; analysis: Pugatch Consilium, 2018

利用创新发明来辅助运动员提升运动成绩听起来有点抽象,但举个例子应该就很容易理解。

运动鞋领导品牌Nike的「Nike Waffle Trainer」就是一个好例子。Nike的创办人Bill Bowerman本来一直都在为如何增加训练鞋的摩擦力及吸震能力而烦恼,终于有一个早上他在制作松饼(Waffle)当早餐时,灵感来了。Bowerman想到一个关于运动鞋设计的点子,就是将鞋底制作成如松饼一样的沟槽形状,来增加运动鞋在跑道上的抓地力;而且不仅是想一想而已,他还利用太太的松饼机将橡胶于鞋底上塑形,制造出一双性能卓越的跑鞋,取名「Waffle Trainer」。这个Waffle Trainer的创意于1974年2月26日取得美国专利,专利号3,793,750;Nike在取专利后,同年即开始量产「Nike Waffle Trainer」系列产品。

图1. Nike的3,793,750专利:「Athletic Shoe For Artificial Turf」之图式Fig.1 – Fig. 6

图片来源:USPTO

另外一个有关Nike的专利焦点就是「Air Technology」,Nike利用这个与NASA工程师合作开发的技术发展出的一系列Nike Air球鞋究竟为Nike带来多少利润已经数不清,直到1997年部分Air技术专利到期后,才有大量的竞争厂商开始利用相似的Air技术试图抢进气垫鞋的市场。想象一下假如当初Nike没有用专利来保护「Air 技术」,其Nike Air系列球鞋还能称霸市场如此多年,获取巨额利润吗?

GIPC的报告指出,除了运动服饰外,运动产业中的APP及穿戴式装置也产出了许多发明专利。另外,比较意外的是运动饮料的领域,利用Google Patent Search搜寻运动机能饮料,居然发现有超过3000件专利,而其中拥有最多专利的Assignees就是Gatorade。

● 设计专利

运动器材讲的是功能,运动服饰虽然也有着重功能性的 (例如机能运动衣),但一般来讲,造型设计、美观与否,该是消费者选购运动服饰的最大考量。工业设计是使产品具有吸引力的关键,有些公司会花大钱来了解消费者的品味,及设计开发时尚和具吸引力的产品,藉此抓住宝贵的分众市场。这些设计往往成为企业最宝贵的资产。

设计权的保护因司法管辖区而异。例如欧洲的注册社区设计(RCD),于1998年在欧盟成立,提供25年的独特美学保护功能,旨在赋予产品「个性」,并使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与欧洲RCD的特殊性质不同,根据美国专利法的子类别,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发证日起14年。

无论是受专利保护还是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外观设计的保护需求一直都在增长, 对世界各地创作者的重要性也是与日俱增。至于国际性的海牙协定,其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从1925年开始生效,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协议(由WIPO管理的条约)。像是以色列已于2017年通过了一项新的外观设计法1176-2017,此法也符合了「海牙协定」的条件。新法增加了保护15至25年的规定,并加强以色列的执法和海关措施。其他在2017年加入或批准「海牙协定」的国家包括英国,俄罗斯和柬埔寨。

● 版权

GIPC的报告指出运动产业的版权保护标的包括「体育赛事的推广和营销,运动队伍和比赛标志的美术设计,出售给粉丝和支持者的周边商品,以及电脑、线上游戏和软件...等等」。“

除了上述的标的,在大多数国家,版权也包括体育赛事的转播;而转播和媒体授权通常是运动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像是2016年里约奥运会所带来的转播授权收入总计近300亿美元,而侵权,特别是新出现的盗版趋势,对这部分的收入来源造成很大的冲击。

GIPC的报告显示,网路使用者于一年间对体育盗版网站的点阅率增加了20%,从2015年9月的1亿次点阅率增加到2016年9月的1.2亿次点阅。报告估计,约有6.5%的北美家庭订购了电视盗版服务,估计导致正式授权机构损失订阅收入每年42亿美元;而在英国,则有超过25%的家庭订阅了盗版服务。更有甚者,在越南等新兴市场,盗版内容的付费订阅数量远超过订阅者的合法内容。

此外,在中国,尽管消费者对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的兴趣和参赛人数不断增加,但来自付费订阅的收入仍不到总收益的10%,通常,在拥有成熟版权保护的市场约为50%,显见中国在运动产业的版权保护大幅落后。

更糟糕的是,随着「即插即用」机上盒的出现,盗版率持续攀升,这些机上盒几乎不需要专业技术,也很少需要卖家和用户提供使用资讯,很多时候免费提供未经授权的体育节目转播。盗版机上盒最可怕的是他们模仿合法的有线接口,以至于许多用户根本不知道他们已经侵犯了版权。

● 商业秘密

运动产业与一般产业一样,同样存在着大量的营业秘密,很多时候这些商业秘密在商业竞争中起着关键作用。例如球队以统计分析、侦察的形式收集特定资讯、队员饮食方案、生理指标和心理评估等等数据,都可以转化成潜在的竞争优势,藉此超越竞争对手。此外,有些运动装备通常具有秘密的新合成物和材料,让运动员可表现更好,也有企业大量投资设计团队来寻找正确的功能和设计组合,使运动员的潜能可发挥到极致。

不过,商业秘密和专利是一体两面的。专利是发明的公知方面,而商业秘密则是隐藏而不公开的知识。作为交换披露(在专利或相关的申请或注册),智慧财产局授予发明人专利权,阻止他人在一段时间内使用其发明。而商业秘密则不需要注册,可以无限期使用,然而,其保护力度有限,且竞争对手也可以自行研发同样的技术。

商业秘密在运动产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像是专有资讯和流程、个人团队和联盟用于体育用品和商业用途的技术和商业策略、运动装备和设备利用未公开的配方、材料和工艺等等。例如,高尔夫球杆可以利用空气动力学,又或是滑板可以采用特殊材质,使之更轻更牢固。

对运动产业来讲,由于盗版仿冒猖獗,商业秘密已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秘密在许多地方都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GIPC的报告指出,商业秘密最重要的部分是执法,但在50个经济体中,有33个于2017年接受调查时表示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这类智财权,或者充其量只有一个有关雇佣合同和披露机密资讯的法律拼凑而成条文。

● 商标

品牌在运动产业中创造了不少价值,也培养了消费者的忠诚度。商标在运动领域的商品和服务方面的呈现方式不同,取决于受保护的是产品或资产,但共同点是其独特性标记。

另一方面,不只是没有生命的商品,运动领域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可以在商标价值创造中创造「多米诺骨牌效应」(domino effect),即单一运动员本身可以在团队中成为一个主导者,并发展出他个人的品牌;而同一时间,这位运动员的主导地位也推动了其团队在整个职业联赛中的地位。有很多例子显示,明星运动员可以将整支球队和整个联盟提升到全国甚至全球舞台的重要地位,同时加强了两者相关的品牌和商誉。此外,明星运动员也为相关的运动产业创造了无限商机,包括体育用品(服装、鞋子、运动专用设备、以及其他周边商品)及电视、广播公司,因为明星运动员能有效提升电视收视率。

明星运动员利用他们的品牌力量来推动体育用品和运动服装的商誉,甚至开发自己的产品线。这些「人格权」(personality rights)允许运动员运用商业广告、建立成功的商业活动,很多时候在他们运动事业的生涯结束后,仍有很长一段时间可以创造收入。另一方面,运动团队和协会也会利用明星运动员的来吸引新粉丝,并提升团体及协会的竞争优势。就现实面而言,明星运动员已成为团队和联盟的重要资产和收入来源。

在每年的Forbes Fab 40 排名中,福布斯估计了运动队的品牌价值,根据福布斯的说法,这些「运动队的企业价值部分可归因于当地的收入」, 像是电视、广告、商品和门票这样的收益。图2为列出了福布斯估算出来的几个运动团队的品牌价值。

图2. 前十大体育队伍之品牌价值

Forbes Fab 40, 2017

与WIPO同步 奋力夺金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每年的4月26日订为世界知识产权日,而这天同时也是台湾的专利师节。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Reach for Gold: IP and Sports (奋力夺金:知识产权与体育)」,为此,「台湾地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与专利师公会特别于4月25日举办2019 世界知识产权日暨专利师节 - 「奋力夺金:知识产权与体育」论坛,希望能呼吁民众一起思考如何善用知识产权以促进运动产业及文化的发展。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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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淑莲
现任: 北美智权报主编
学历: (台湾)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
经历: 半导体科技杂志(SST-Taiwan)总编辑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总编辑
日本电波新闻 (Dempa Shinbun) 驻海外记者
日经亚洲电子杂志 (台湾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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