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期
2019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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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藏在细节里:如何使用IPR程序?
蒋士棋╱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IPR程序实施至今也有六年多的时间,期间累积了许多判例和运作实务,逐渐形成了美国专利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若是想要善用这套制度,又该注意哪些细节呢?

本刊在前文(美国专利诉讼近期发展)曾经分析过,美国的多方专利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成为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反制专利权人的有效手段。IPR程序之所以那么受欢迎,关键在于对专利的「杀伤力」:根据统计,进入IPR审理程序,而且获得最终审定结果的案例中,只有19%的专利能够全身而退,也就是有将近80%的专利在经过IPR审理后,至少有一个请求项会被举发无效,而整个专利都被举发无效的比例,也高达18%(图1)。换言之,IPR是名符其实的专利杀手。

图1:历年来IPR审理结果分布状况

数据源:美国专利制度发展趋势与应对-PTAB、IPR及35 U.S.C.101专利适格性研讨会,2019/06/28

尽管IPR的势头正热,但使用上也不是毫无限制。除了必须在专利获证九个月后才能提出外,飞翰(Finnegan)外国法事务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杨明道提醒,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必须在收到诉状的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不予立案。

侵权诉讼被告,须在一年内提出IPR

「千万不要觉得一年很长,可以慢慢来」,杨明道指出,专利诉讼的程序复杂,当事人很容易就忽略这项时间限制,尤其在实务上诉讼的当事人很容易因为企业并购发生变动,存续公司很可能要一年的期限快过了,才知道自己居然是某个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此时要再发动IPR也是缓不济急。

此外,IPR也不是目前美国唯一的专利举发工具。杨明道指出,除了PTAB所管辖的IPR、PGR等程序外,由CRU(Central Reexamination Unit)执掌的单方复审(Ex Parte Reexam)也是选项之一,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允许任何人就专利的新颖性、进步性提出举发。其中,IPR的好处除了成功率高,就是进行速度快,从PTAB正式立案到完成审理,最多只需要一年半。「现在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法官只要知道专利已经在IPR,大多会先停止审判,等IPR结果出来再说,」杨明道表示。

那么,单方复审程序何时才能派上用场呢?「如果你的证据够有力,就可以考虑使用Ex Parte Reexam,」杨明道补充,单方复审虽然没有审理时间限制,但它能够用匿名的方式提出,也没有如IPR一般的禁反言限制,代表即使未能成功举发,后续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仍然能再用同一证据进行抗辩。因此,如果举发人没有时间压力,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表1:单方复审与多方复审程序比较

 

Ex Parte Reexam

Inter Partes Review

提出时间限制

专利获证后即可提出

专利获证九个月后方可提出

举证门坎

SNQ(Substantial New Question)

Reasonable likelihood of success

所需审理时间

无限制

需在12至18个月内完成审理

禁反言限制

能否匿名提出

不可

数据源:美国专利制度发展趋势与应对-PTAB、IPR及35 U.S.C.101专利适格性研讨会,2019/06/28

由于IPR是模仿民事诉讼的准审理程序,所以双方当事人也有自行和解、撤回的空间;但与民事诉讼不同的是,如果举发人提出撤回的时间没拿捏好,执掌IPR审理的行政专利法官(APJ)恐怕不会点头。

如果双方和解,愈早撤回IPR,风险愈小

就程序来看,举发人在IPR中提出撤回的机会,包括从提出请求(petition)到正式立案(institution)的六个月内,以及从立案到做出书面决定(Final Written Decision)的一年内。杨明道指出,立案前的和解比率有明显的逐年增加趋势,2019年到四月底为止,立案前和解率已经达到18%,至于立案后的和解率也一直在25%至30%左右(图2、图3)。

图2:历年来IPR立案前和解比率(注:2019年统计至四月底)

数据源:美国专利制度发展趋势与应对-PTAB、IPR及35 U.S.C.101专利适格性研讨会,2019/06/28

图3:历年来IPR立案后和解比率(注:2019年统计至四月底)

数据源:美国专利制度发展趋势与应对-PTAB、IPR及35 U.S.C.101专利适格性研讨会,2019/06/28

杨明道分析,如果在正式立案前就撤回请求,对专利权人的影响最小,因为既然还没正式立案,就代表未进入实质审理程序;但若是在立案后、甚至是完成口头听证(oral hearing)后才提出和解撤回,行政专利法官还是有可能依据手上的数据发出具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换句话说,如果争讼的双方决定和解,就必须尽快提出,否则对专利权人来说很可能落入民事侵权诉讼已经撤诉,而IPR却因为对造太晚提出撤回,使得专利权被审定举发成立的困境。

 

数据源:
美国专利制度发展趋势与应对-PTAB、IPR及35 U.S.C.101专利适格性研讨会,台湾工业总会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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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士棋
现任: 北美智权报资深编辑
学历: (台湾)政治大学企管系
经历: 天下杂志记者
今周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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