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智財銀行不是為了成立消防隊或是救火隊,而智財的問題也不是用救火隊精神可以解決的。這不是去找Silver Bullet那麼簡單,一定要經過策略分析,和與市場完整結合起來。如果每個企業都想當老大的話,智財銀行一定做不起來;因為智財一定是活在價值鏈中的某一個組合中,不然就不會有集體收購北電專利的事情發生,大家只要看到互補互惠的機會的時候,都會起來響應。」
- 工研院佘祥生協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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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經濟部於8月24日召開經濟部專利戰略會報第2次會議後,工研院也於9月1日就成立智財銀行(IP Bank)一事舉行媒體說明會,除了顯示政府對於國內產業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議題相當重視外,也顯得工研院成立智財銀行一事已依規劃逐漸付諸實行。
針對IP Bank的媒體說明會由工研院協理佘祥生和技轉中心主任王本耀主持。王本耀在工研院技轉中心已經服務很久,對於智財保護與產業技轉有很豐富的經驗;而佘祥生則是在工研院負責智權、產業育成及創投的工作。所以佘祥生一開始就表示:「如果要談智財銀行的議題,非我跟王本耀兩位莫屬,因為我們兩個是始作俑者。最近這幾個月IP Bank的報導像連續劇一樣,每天上演但劇情卻集集不同,而且與事實距離越來越遠,看得我們心驚膽跳,怕被設定一些目標,所以覺得有跟大家公開說明的必要。」
佘祥生在9月初簡報智財銀行籌備進度時指出,智財銀行初期完全由工研院轉投資的創新公司 (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目前資金已經就定位,包括投資5,000萬(新台幣,下同)或以上來作為初期基本營運需求的資金,另外,創新公司也會投資2億作為引導性資金。
工研院協理佘祥生(右)和技轉中心主任王本耀對技術轉移及專利買賣都有很豐富
的實戰經驗,一同肩負起籌組國內首家國家級民營智財管理公司的重任。
如果每個企業都想當老大 智財銀行一定做不起來
王本耀表示所謂的智財銀行是廣義的智財管理模式,也是一種商業模式,要如何藉此模式來協助國內廠商?模式有二個實體,一個是智財管理公司(即所謂的智財銀行),另一個則是一個以上的智財基金公司。智財管理公司很多專業人才,而智財資金則需要投資者投入資金,但不一定要有人。跟許多基金公司一樣,這個智財基金是交由智財管理公司經營,所以真正的專業是在智財管理公司,而智財管理公司也不止經營一個基金,可以有不同形態的基金,每個基金有不同的目的。佘祥生舉例說:「假設有5個志同道合業者,可以投資一個基金,成立基金公司請智財管理公司共同管理,搜購一些專利放到基金公司裡面,一旦投資者在外面碰到訴訟時,便可以在智財基金公司中找子彈。」
圖一是計畫中的智財管理公司及智財基金的營運模式。從圖中可見智財基金公司不止一個,而工研院的目標就是智財管理公司營運後6個月內可以募集並成立第一家基金公司。
至於基金的投資金額方面,佘祥生指出必須與該基金的性質有關。不管是那一個領域,智財都可以分為「反訴型」及「佈局型」兩種。如果是反訴型的智財基金,因為被攻擊的點很清楚,所以建立的時間比較快,資金需求也比較低,大概只要有2~3個廠商投資3~5億就可以成就一個智財基金的基本規模。但如果是佈局型基金,則5億起跳也嫌低,10億也不一定可以辦得到。「如果10億就可以換到一個產業,相信很多企業家都會投資。」
圖一:計劃中的智財管理公司及智財基金的營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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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工研院,2011年9月1日 |
針對佈局型基金的部分,初期會在6大新興產業中,鎖定醫療器材及能源等領域,而能源部分又可細分LED、智慧型電網、水資源、風力發電、綠能材料...等等。由於領域相當廣泛,為了不希望智財管理公司的發展偏向少數領域,因此除了董事會外,智財管理公司也會成立諮詢委員會(Advisory Board),由產官學研各領域的專家組成,去分析一些想法來決定投資的先後順序。
此外,工研院在成立公司的時候都會有引導性資金,佘祥生說明這次成立智權管理資金的2億元並不是用來買智權的,而是去引導廠商說智權管理公司跟投資的夥伴是在同一船上的,會共同承擔未來風險。未來在籌劃購買智權時,如果夥伴們認為可能會有什麼風險,智權管理公司會站在共同承擔的角色。
佘祥生強調智財銀行是一種夥伴合作關係:「如果每個企業都想當老大的話,智財銀行一定做不起來。因為智財一定是活在價值鏈中的某一個組合中,不然就不會有集體收購北電專利的事情發生,大家只要看到互補互惠的機會的時候,都會起來響應。」
尋找具實戰經驗、積極有幹勁的董事會成員
雖然工研院表示智財管理公司於9月下旬即會成立,但在9月初的時候仍然停留在董事會籌組的階段,必須要等董事會籌組完成才能擬定執行團隊架構,所以時間非常緊湊。對此,佘祥生表示公司在9月分應該可以完成註冊及掛牌,如果要人員就定位及實際營運,可能就要到10月中。
經濟部於8月24日召開專利戰略會報第2次會議時,曾經表示希望在今年11月前研擬完成一套包含開放創新、市場聚焦、制度改革、人才培育、產業創造等精神之「國家級智財戰略綱領(草案)」,工研院主導的智財管理公司於10月中開始營運應能在國家級智財戰略上發揮積極的作用。其實第一次正式耳聞政府有意推動國內成立智財銀行應該是去年11月「行政院第30次科技顧問會議」的時候,雖然當時並沒有提出明確的時程表,但經濟部之前就曾經預估6月底前會正式成立,現在已比原訂的進度落後。
佘祥生表示資金是比較容易解決的,困難的是如何找到適合的管理人。他表示由於智財管理公司是民營公司,因此希望組成一個戰鬥型的董事會,除了要活動力強之外,還要能跟業界有緊密的聯繫。董事會成員原則上會以各產業工、協會的業界菁英為主要對象,初步排除業者或廠商。
此外,董事會結構以精簡有效率為主,人數不會太多,原則上會以10人以內為目標。
智財銀行不是救火隊
從去年底開始IP Bank或是智財銀行的議題就開始在媒體上曝光,佘祥生指出一直看下來發現媒體對智財銀行的報導與原本的立意差距越來越大,也恐怕有被設定目標之虞。他說:「成立智財銀行不是為了成立消防隊或是救火隊,而智財的問題也不是用救火隊精神可以解決的。這不是去找Silver Bullet那麼簡單,一定要經過策略分析,和與市場完整結合起來。」
佘祥生指出智財銀行基本上是一個未雨綢繆的防禦機制,有這樣設計的原因是常看到很多高科技業者。都是在被告時才尋求協助,平常沒有策略性的去累積有價值專利。「像最近Apple跟HTC的例子,Apple就會去買北電的專利,而Android的始作俑者Google就去買Motorola的專利,為的就是未雨綢繆,要先準備彈藥,才可以隨時派上用場。像許多台灣廠商都是出現問題才去想到要去買專利,但買專利並非如此簡單,像時間點就是很重要的關鍵,早一點去才會找到比較好的專利,等訴訟來才去找則要花較大的代價。」
至於一種基金不是為了訴訟(反訴),主要是為了佈局考量,便更不能以救火隊的精神來看待。雖然現在以私人資金去經營,跟政府資金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政府是站在很高的策略地位來引導智財銀行的運作;像剛於8月底召開的經濟部專利戰略會報第2次會議,便將「市場導向專利布局模式」列入討論議題。
經濟部及工研院在規劃成立智財銀行之初,參考了許多國外的例子,發現像日本跟韓國地區,類似的智財機構組織都是隸屬於總理層級,有時候甚至高到行政院的位階,因此,未來經濟部亦將建議「國家智財戰略綱領」之推動位階宜提升至行政院層級,以彰顯政府重視及強化執行效力。
佘祥生表示如果要將布局專利分散到很多領域的時候,力量就會分散,因此必須在精神上有一定程度的集中。像綠能產業布局、新興能源布局、電動車布局...等等,目前台灣都沒有所謂領導性的廠商,但不能只有技術沒有智權,故目前也是非常需要智權財產權與產業同時布局的時間點,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引導性的角色便顯得重要。
至於國發基金是否會適時進場,佘祥生表示這要視產業佈局規模而定,像風力發電、水資源、離岸發電機、智慧型電網等大型發展計畫,才有可能需要國發資金進場。
避免技術污染
獨立於工研院技轉中心之外
智財管理公司未來是否會營運成功,是否能發揮到預期的作用,工研院似乎站在一個關鍵性的引導地位。不過,佘祥生強調,將智財管理公司獨立於工研院技轉中心之外是有原因的。因為技轉中心必須要承擔工研院整個研發的責任,但智財管理公司必須要跟產、學及業界密切接觸,而工業院又是研發單位,很容易便會出現一些技術上污染而導致智權價值遞減的情形(註:像創意被剽取就是技術污染的一種)。
另外一個讓智財管理公司獨立於技轉中心以外營運的原因是往後市場佈局的考量,像大陸佈局現在就開始進行了,單就此一部分來看,編制在工研院內便會縛手縛腳,不太合適。
從技轉中心、創新公司到專利交易平台,工研院從事智權管理已經有十多年的經驗,成效如何見仁見智,但技轉中心目前有150位專業人才,再加上工研院內各所跟中心的專利工程師100多位、智權行銷推廣相關人員數十位,如果再加上外圍協辦機構(像專利事務所),總共有5、6百人在經營,工研院平均每年有15億~ 20億的產出,可以說是國內最具規模的智財管理中心,由工研院來主導智財管理公司的成立,可以說是順理成章。
廠商最關心的問題:遊戲規則是什麼?
其實早在2年前工研院就在規劃智財管理公司的成立,也一直有跟廠商在討論智財基金的形勢,目前很多廠商都有意願,但資金規模卻不盡相同。如果是反訴型資金,那需求就很急迫,智財價值也越高,規模也越大。 另一方面,如果是佈局型資金,便需要很多廠商上、中、下游產業聯合在一起,再看缺少那一塊,才知道要籌措多少資金。
前面有提過工研院預期最快在6個月內能成功募集到第一個智財基金,但是不是智財管理公司於10月中旬開始營運就有專利可用?要具備什麼資格才可以使用智財管理公司的專利呢?
針對以上比較現實面的問題,工研院技轉中心主任王本耀表示,工研院本身就有專屬負責搜尋優質專利的單位,在確認國內需求的專利後,再徵詢國外賣價,然後引進給國內廠商。因此在智財管理公司成立之初,便已經會有專利可供使用。不過,王本耀強調,不會讓投資智財管理公司的投資者把本身的專利拿出來,因為這樣就會衍生反托辣斯法的問題。此外,基金公司也不會涉及投資公司的訴訟行為,只會在有需要的時候從旁提供一些分析的服務。
不過,佘祥生表示並不希望基金公司中的成員拿基金公司購買的專利來互相提告,在合約中應有條款約束;但如果是對基金公司以外的廠商提告,那就是一般正常的商業行為。
最後,回歸一個很基本的問題,究竟什麼人需要智財管理公司?亦即是說智財管理公司的服務對象為何?既然是由政府策略來領導的機構,表面上理應是服務國內廠商,但其實不盡然。因為它基本上是民營的架構,所以也重視商業上的考量。像在2000年成立的美國的Intellectual Ventures (IV)智財機構,主要任務是開發創意及蒐購世界各地的專利,並以讓與、授權、合資及商品化等方式營運取得收入,就沒有特別限制服務對象,像HTC和Apple都同時有投資IV。基本上,到目前為止,工研院主導成立的智財管理公司並沒有明確限制外商投資智財基金。
佘祥生表示目前有不少廠商對智財管理公司相當有興趣,並主動找工研院洽談,但都是以中、小型廠商具多。像專利申請前幾大的國內廠商,因為本身智財管理已經很具規模,所以參與意願不明顯。不過,很多廠商都對工研院初期鎖定的技術領域表示認同。像永光化學智權室研發中心副主任李明峻就建議智財管理中心初期能先聚焦在綠能相關技術領域,像LED或染料敏化太陽能電池DSSC等。
另一方面,一位不願具名的光電廠商表示,從年初得知工研院成立智財銀行的消息,因為相當感興趣,所以一直主動查詢;然而,到目前為止,工研院都沒有把相關的遊戲規則訂下來,實在很難決定是否要參與投資。該廠商表示,例如外商公司是否會參與投資?是否只有基金投資者才有權利運用基金公司蒐購的專利?資金投資人的權利義務為何?...等等,目前都沒有確實的答案。
佘祥生表示這跟合約如何擬訂有很大的關係,像是否只有基金投資者才有權利運用基金公司蒐購的專利、往後是否朝會員制發展等,都與投資人的權利義務有關,必須要跟夥伴廠商來談。
這有一點像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一方要等遊戲規則出來才決定要不要投資,另一方要等投資人進來後共同制定遊戲規則。
智財銀行可產生短期效應
唯長遠仍須重視自我研發
雖然民間也有很多類似的智權管理機構,但以「國家級」的層級來籌組,在國內是首見,在短時間可能看不出具體成效,但長遠而言,應有助台灣產業界在智權保護上的正向發展。
新聚能科技顧問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新瑞也認為工研院主導成立的智財銀行可以帶動相關產業正向的發展:「由於國內多數企業對於智慧財產權(尤其是專利)的管理主要態度還是以自行研發產出為主,取得專利之後的經營管理方式也相對消極,較不會主動興訟或是透過授權合作方式增加專利的潛在收益。智財銀行的成立,姑且不論未來是否可以成功,但是將可為產業界以及智財權服務業提供新的營運模式的參考。」
此外,站在業者的觀點,永光化學的李明峻也持肯定的態度,他表示「智財銀行的成立對帶動台灣業界智權產業及智權保護的正向發展會有正面的幫助,僅管實質幫助可能有限,但至少引起台灣業界正視國際專利強權,不論是正當的領導企業、非專利實施組織 (NPE),或專利流氓(Patent troll) 的訴訟威脅,而且可以激發共同思索如何因應之氛圍。」
不過,朱新瑞也指出,智財銀行只可以短暫的增強台灣業界的智財權保護競爭力。由於目前產業界競爭激烈,業者若是缺乏基礎專利,應可透過智財銀行或是類似之機制取得專利授權,降低被訴訟的風險或是提高回擊競爭對手的能力;但長遠而言,面對未來有各種新興技術與產業化機會,國內業者必須要重視基礎的研發以及專利布局的能力,才能真的提高產業的競爭實力。亦即技術及專利要同時佈局。
李明峻也認為智財銀行對於增強台灣業界的智財權保護競爭力之實質助益有限,原因在於需進一步檢視智財銀行的智財組合 (patent portfolio) 之申請專利範圍廣度與強度是否足夠,而能造成面對訴訟時提出反訴或交互授權的效果如何。另一方面,企業最大的法律風險在於專利強權在全球主要市場對企業提出禁制令或邊境保護措施的壓力,這部份仍需企業自已承擔;況且,對於同屬智財銀行的投資者同時成為被告時,專利權應授權或歸屬於那一方,亦是需要考量的問題。
最後,朱新瑞認為智財銀行最大的挑戰應該是來自於產業內業者間的相互競爭:「就政府保護國內業者的立場,可以透過智財銀行的機制將對國內廠商有威脅的專利收購進來;但在某些產業上,國內業者彼此的競爭也相當激烈,如何平衡透過智財銀行分擔專利取得成本的利益,不一定大於自行取得專利而後排除其他人使用的利益的衝突,應該會是智財銀行營運上比較大的挑戰」。
至於李明峻則認為智財銀行最大的挑戰是對面對實際訴訟威脅時,無法實質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仍需由企業自身評估與承擔營運的風險與市場商機驟逝危機,因而企業對銀財銀行可能會保持懷疑甚至不信任的態度,使其規模無法有效擴大,以致影響力大幅限縮。
以上所提到的挑戰都非常艱巨,而工研院及相關單位在籌組之初,一定要對這問題審慎評估,徹底了解廠商的疑慮,才可使智財銀行發揮它應有(或預期)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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