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黄琴文
現職:
現任某大電子公司資深專利工程師
學歷:
美國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智慧財產權碩士
台灣大學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
專利初學者最常犯的錯誤就是拿著專利說明書做攻防,而不是以申請專利範圍做攻防。有些獨立發明人也不例外,少了專利律師的協助,那些專利初學者所犯的錯這些獨立發明人當然一個也不會少。任何一個不利的證詞都很容易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果,更何況是沒有受過專利訓練的發明人的天外飛來一筆會造成多大的影響?這時候叫再多次法官大人,法官大人也不會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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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不要再講了,退庭!」
「法官大人,法官大人...法...」,無論當事人如何殷切的呼喊,法官大人頭也不回的揚長而去,只留下當事人的聲音在空氣裡低迴。
在專利訴訟中不乏當事人選擇出庭為自己辯護,有些當事人雖然也聘請律師,但在當事人所認為的關鍵時刻,也不免出聲為自己辯解。
於是,不論是台灣還是對岸的中國大陸,開庭時當事人滔滔不絕的辯駁聲經常伴隨而來的是法官大人的不耐。
兩造辯護律師隨時都有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被法官大人制止發言,法官大人的一個眼神一個動作,兩造雙方各有解讀,想要了解每一個法院的眉眉角角和每一個法官的習性談何容易。
但是遇上了選擇為自己出庭辯護的發明人,常常出現發明人的辯護律師在發明人開口後想盡辦法自圓其說,讓另一造律師暗自竊喜,讓法官火冒三丈、怒氣沖天。
發明人理應對技術層面最為嫻熟,但不一定有機會了解專利這件事。從專利申請案到專利訴訟,發明人可以是專利的推手也可以是專利的殺手。
從撰寫專利說明書開始,發明人常常會提供超出技術層面的意見,舉凡對於發明名稱、摘要、說明書全文、圖式、甚至技術用語的翻譯,通通都有意見,最常見的不外乎是認為說明書並未真正反應技術內容,尤其是申請專利範圍未符合發明人的真意。
在好不容易讓發明人了解申請專利範圍只要包含發明的必要技術特徵而非全部的技術特徵之後,接下來又有漫長的答辯之路要走。等到專利再度搬上檯面之時,可能已經是10年以後甚至是專利即將到期之日。
專利初學者最常犯的錯誤就是拿著專利說明書做攻防,而不是以申請專利範圍做攻防。有些獨立發明人也不例外,當獨立發明人拿著自己申請的專利打起專利訴訟,往往因為少了專利律師的協助,那些專利初學者所犯的錯這些獨立發明人當然一個也不會少。
在有IHPE把關的情況下,通常IHPE會希望某件用來做攻防的專利其共掛的發明人越少越好,最好是發明人全數離職,以免在專利訴訟時,因為發明人過多而橫生枝節。
任何一個不利的證詞都很容易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果,更何況是沒有受過專利訓練的發明人的天外飛來一筆會造成多大的影響?這時候叫再多次法官大人,法官大人也不會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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