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合議庭(Division Bench of the Delhi High Court)維持該院下級審獨任法官的判決見解(Single Judge’s decision),認定若學名藥廠是基於其他國家藥品上市之試驗目的,而「出口」(export)專利尚未屆期藥品的行為,係涵蓋於印度專利法第107條A項有關試驗免責規定範圍,不當然視為侵權行為。然而,若是系...詳全文 >>
一般來說,如果沒有說明書支持,就不可以對權利要求進行修改。然而,在近期 (2019年7月5日) 的In Re Global IP Holdings一案中,CAFC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 撤銷了PTAB (專利審理暨訴願委員會) 決定、認為即使得不到說明書支持,只要欲擴大之特徵並非此專利的重要技術特徵、同時又具有可預期特性,就可能可以對權利要求進行修改。
案件背...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