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黄琴文
現職:
現任某大電子公司資深專利工程師
學歷:
美國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智慧財產權碩士
台灣大學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
3、3、23這聽起來稀鬆平常的數字,竟然涉及8300萬索賄事件。在美國專利訴訟中的Discovery (蒐證程序),不僅耗時費力、勞師動眾,更可怕的是費用讓人咋舌。Discovery希望收集到的就是對手的不利證據,法務單位或許在處理文件上較為謹慎,但業務或研發單位有時對於Discovery的威力不甚了解,因此在遣辭用句上,往往無法精確的掌控,常一不小心就留下了許多不當或不利於企業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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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沒有索賄!」
「我百分之百相信我丈夫的清白!」
當社會大眾分不清真實與謊言、檢調還在釐清事實真相時,週刊彷彿已經宣佈破案似的,對這一起轟動全國的貪污事件的來龍去脈瞭若指掌。
週刊在揭發醜聞時既赤裸裸又血淋淋,老是因為煽、色、腥而大受抨擊。原本民眾一開始還在半信半疑,以為是誰又在造謠生事,也以為當事人真的無辜被冤枉。當謊言被撕裂時才大驚,原來這些名人之前塑造的形象都是假,攤開在眼前的事實是如此的醜陋與不堪。
3、3、23這聽起來稀鬆平常的數字,竟然涉及8300萬索賄事件。證據到哪裡,認罪到哪裡,要不是錄音筆錄下一切,當事人還是可以繼續開記者會上政論節目大聲喊冤,真相永遠石沈大海。
在美國專利訴訟中的Discovery (蒐證程序),不僅耗時費力、勞師動眾,更可怕的是費用讓人咋舌。如果可以選擇遠離美國專利訴訟,業者當然希望能離得越遠越好,但跨國企業早有心裡準備,對於防不勝防的爭議案件,除了槍炮彈藥準備充足之外,平日企業內部對於法律觀念的基本教育也很重要。
Discovery希望收集到的就是對手的不利證據,對於專利權人來說,不利的證據莫過於prosecution file wrapper history (申請過程歷史檔案),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用來證明有效申請日的實驗室記錄、足以證明專利權人對於一些已知前案隱匿的文件、或是明明不是發明人卻掛名發明人等證據。對於被控侵權者來說,最擔心的莫過於在任何文件中留下一些對Patent-in-suit (訴訟中專利)的不當評論。
法務單位或許在處理文件上較為謹慎,但業務或研發單位有時對於Discovery的威力不甚了解,因此在遣辭用句上,往往無法精確的掌控,常一不小心就留下了許多不當或不利於企業的證據。
為了避免惡意侵權,除非專利權人上門,許多企業選擇不主動分析專利,當面臨研發、業務單位詢問專利是否涉及侵權問題時,更是極度小心,不論是對內或對外的往來文件,企業內部或許都已練就一套符合企業利益的SOP作業模式。
原被告雙方在證明侵權與否的過程中往往因證據不足而荊棘遍佈,如果能在Discovery的程序中找出任何不利於對方的蛛絲馬跡,才有利於早日終結專利訴訟,節省律師費,增加談判籌碼。
面對尚不是訴訟事件的專利爭議何必如此戰戰兢兢?為何選擇不主動分析或閱讀專利?其實一切都是因為Discovery的緣故,一旦涉及美國專利訴訟,與訴訟中專利相關的過往email、書面資料、技術文件全都會被攤在陽光下,不僅長達數個月的搜證程序花費上億,全公司上下都得投入人力提供所謂的相關證據。想要銷毀證據也經常弄巧成拙,因此,平日小心謹慎其實都是防範於未然。
相信產品沒有侵權?先看看Discovery發現了什麼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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