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实务上,如果独立项和附属项的差异只是几何尺度的限定,是否要因该几何尺度的限定而多找些引证文献来结合原本的引证案,以做为核驳该附属项之理由,为值得思考的问题。事实上,美国专利法判例中早已存在相关的判决,认为几何尺度的差异,不能使系争请求项具有可专利性。前CAFC时期。早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称「CAFC」)成立前,美国联邦法院即针对...详全文 >>
美国商标维持了使用保护主义与注册保护主义并行。由于美国地域范围太大,在普通法下的使用取得保护的商标权,控告在其他遥远地域范围内善意使用的侵权人,侵权人可以提出远方善意使用原则抗辩(Tea Rose–Rectanus doctrine)。2017年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Stone Creek v. Omnia案认为,只要后使用者知道先使用者的存在,就不可能构成善意。Stone Creek v. Omnia 案事实。本案的原告是美国的家具制造商Stone Creek...详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