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与产业商标海外观察 | 研发创新
075期   2020.11.25
专 利 与 产 业
2019 PCT申请中国独占鳌头 受理量及申请量双料冠军
李淑蓮╱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WIPO于2020年年中发布了《PCT Yearly Review 2020: The International Patent System》统计报告,揭露了2019年PCT专利的申请数据。回顾2019,中国成为PCT申请案的最大户,不仅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成为收到PCT专利申请案数量最多的受理局;同时 中国PCT案件的申请人也于2019年首次超越美国申请人的数量,成为双冠王。根据WIPO《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的数据,2019年全球共提交...详全文 >>
专利与生命的拔河:专利行使与强制许可的两难
吴碧娥╱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专利权获证后本应用来行使,但因COVID-19疫情快速爆发后,呼吸器、疫苗、检测、药物的专利都和生命息息相关,专利权人若在非常时期坚持行使专利,反而像是在阻碍救灾,可能会让公司的商誉受伤害;而救命的研发人员一方面要跟时间赛跑、一方面要应付专利诉讼,如此一来公众难以早日取得防疫、治疗相关用品,那么专利强制许可是否可以解决此一困境?2020年3月下旬,义大利Brescia地区因疫情快速延烧,导致呼吸器一次...详全文 >>


海 外 观 察
近二年之专利权管理行政争讼案例:魔鬼藏在细节里
李秉燊/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台湾地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智慧局) 于2020年10月21日于该局「专利主题网」上发布其选录自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间经行政争讼确定有关专利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的5则案例。本次案例汇编涵盖「国际优先权」、「申请回复原状」、「申请回复原状迟误再审查申请期间」和「送达」等议题,本文依序撷取案例重点介绍。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一个国家提出第1次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就相同发明向其他...详全文 >>
谈专利法先使用权能否委托或授权他人行使
陈秉训/(台湾)政治大学科技管理与智慧财产研究所副教授
「台湾地区」专利法规定在申请日前,如果「已在国内实施,或已完成必须之准备者」,其行为乃专利权效力所不及,此称「先使用权」,在原有目的事业范围内得继续利用系争专利发明。相同制度亦适用于专利消灭至复权公告前期间之相同行为。但该先使用权得否委托或授权他人行使,有下列议题待厘清。议题一:先使用权之性质。此议题之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先使用权」之性质,亦即「先使用权」是否为「实施权」。如果是实施权...详全文 >>
善用外观设计,防范「被致敬」的服务表征抄袭风险
蒋士棋╱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对于台湾地区11月1日修正生效的设计专利审查基准,外界的注目眼光多半放在计算机图像、虚拟人机接口上(可参考前文:《设计专利实体审查基准修正案》公听会分析与探讨)。然而,若从商业应用角度来看,当企业愈发注重消费者体验、产品整体包装、全通路品牌形象塑造时,审查基准对于建筑物及室内设计可为外观设计目标再次确认的意义恐怕还更大,也让企业有了再次认识服务表征重要性的机会。过去谈论智财侵权,被...详全文 >>

商 标
姗姗来迟的商标侵权主张:A.I.G Agency Inc. v.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许慈真/北美智权报 专栏作家
本篇讲述密苏里州地方法院为A.I.G Agency v. AIG一案做出的裁决(memorandum and order),主要争议在于原告是否过晚主张商标侵权,导致无法排除他人使用。本案法院针对懈怠理论之适用提供相当详尽的论述,颇值得读者参考。本案原告A.I.G. Agency, Inc.与被告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皆在密苏里州从事保险销售业务。原告是密苏里州在地经营的家族企业,声称至少自1962年起即使用系争商标「AIG」至今,不仅早于...详全文 >>
《东盟十国商标注册系列》-3
东南亚商标注册要件与特殊规定介绍:马来西亚和缅甸篇
杨智杰/云林科技大学 科技法律研究所 教授
继上一期介绍「印度尼西亚和寮国商标注册要件与特殊规定介绍」之后,本篇继续介绍东南亚国协中的马来西亚与缅甸的商标注册要件与特殊规定。马来西亚经济商业活动发达,其有完整的商标审查手册与案例,但属于回教国家,故仍然较为保守。而缅甸属于低度开发国家,在商标法中虽然区分绝对不得注册与相对不得注册事由,但东南亚国家协会(ASEAN)秘书处的「商标实质性审查通用指引」第二版中,却看不到缅甸...详全文 >>

研发创新
化学结构之专利检索 -Ⅰ
喻韬/北美智权 专利工程研究员
专利申请案事前检索的重要性已是老生常谈,然而专利检索有其局限性,除去一般性关键词精确度、检索工时与检索强度的权衡等等障碍,特定技术领域的检索也会出现不同的疑难杂症,化学领域即为一适例。首先,化学物质的表示至少有IUPAC命名以及化学式两种,前者虽可利用文字描述化学物质,但其使用与解读却异常繁杂,导致各国专利行政上倾向以化学式作为专利文件记载化学物质的标准。然而,不论化学式的类型,其在专利...详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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